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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办公例会制度
浏览次数: 1496  发表时间: 2011-5-4

第一条 为使全体员工能够及时掌握和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特施行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条 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
第三条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时间一般为每周一上午。特殊情况下,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召集人随时主持召开。
第四条 参加会议人员为集团公司决策层人员。涉及需要研究、讨论部门工作时,可请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五条 办公室应在每周五将各参会人员需要在下周一上午办公例会提交研究、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以文字材料的形式发给各参会人员,以便充分思考、酝酿。
第六条 会议主要内容及流程。各参会人员汇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及本周工作计划和安排;对提交的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总经理总结、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七条 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准备汇报材料。确实不能与会的,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