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 ||||||||||||||||||||||||||||||||||||||||||||||||||||||||||||||||||||||||||||||||||||||||||||||||||||||||||||||||||||||||||||||||||||||||||||||||||||||||||||||||||||||||||||||||||||||||||||||||||||||||||||||||||||||||
浏览次数: 1551 发表时间: 2011-5-4 | ||||||||||||||||||||||||||||||||||||||||||||||||||||||||||||||||||||||||||||||||||||||||||||||||||||||||||||||||||||||||||||||||||||||||||||||||||||||||||||||||||||||||||||||||||||||||||||||||||||||||||||||||||||||||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养路费支出及维修等事项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三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 第四条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和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及其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五条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戴安全带、驾驶时超速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抢救伤患者,向附近公安机关保案,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具体情况。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如需向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第八条执行。 第八条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第九条 所有车辆一律使用现金或加油卡加油,所用油料应与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车辆百公里耗油量基本相符。驾驶员到办公室报销油费和停车费等。对与行驶公里数及车辆百公里耗油量严重不符的油费,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超出部分一律不予报销。办公室每月统计车辆的行驶里程、油耗量以及行车费用(含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维修费)等基本情况。 第十条 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注明送修日期、送修人、维修厂家、维修保养项目及价格等事项,车辆维修保养的厂家由公司指定,车辆维修保养费一律转账,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与厂家结算。 第十一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需修复、更换零部件时,需通知办公室,视实际需要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 驾驶员应做到热情、礼貌、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确保整车干净整洁,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 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齐备;轮胎气压、制动、喇叭、灯光等完好。 第十四条 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第十五条 部门紧急情况下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领导专车时,须经所用车辆的领导同意或经办公室派车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车辆使用月统计表 年 月
车辆送修结算单
送修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