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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2502  发表时间: 2019-10-21

项目编号:LYGT2019007)号

应我集团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求,现就“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

二、项目地点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

三、项目预算:99000.00

四、项目内容:

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具体详见《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需求》符合合同约定

五、参数及质量要求: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需求符合合同约定。

六、服务质量: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需求》符合合同约定。

七、服务工期: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评估。

八、项目验收由我单位签字盖章验收为准。

九、付款条件:评估验收合格后将等额服务费增值税发票等资料交甲方核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

十、投标单位资质:具备资产评估、装修评估等资质。

十一、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十二、投标须知

1、投标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含有统一信用代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合法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投标报价包含满足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报价函应是全费用报价(含装饰装修、附属工程、不可移动物品、税金等评估相关费用),结算不得调整;

3、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评估期限承诺;

5、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视为废标;

6、其他条件详见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需求》

7、我公司将按同等条件下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中选单位。

十三、投标时间及地点

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在20191023日下午14301500向我公司密封报价(投标书一正一副,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501室。

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1023日下午15:10

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座五楼集团会议室。

十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座五楼501

联系电话:055162668278

附: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招标需求.doc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报价清单.doc

合肥庐阳国投集团

        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