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公告 |
浏览次数: 2502 发表时间: 2019-10-21 |
项目编号:LYGT2019(007)号 应我集团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求,现就“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 二、项目地点: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 三、项目预算:99000.00元 四、项目内容: 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具体详见《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需求》并符合合同约定。 五、参数及质量要求:见《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需求》并符合合同约定。 六、服务质量:见《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需求》并符合合同约定。 七、服务工期: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评估。 八、项目验收:由我单位签字盖章验收为准。 九、付款条件:评估验收合格后将等额服务费增值税发票等资料交甲方核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 十、投标单位资质:具备资产评估、装修评估等资质。 十一、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十二、投标须知 1、投标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含有统一信用代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合法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投标报价包含满足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报价函应是全费用报价(含装饰装修、附属工程、不可移动物品、税金等评估相关费用),结算不得调整; 3、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评估期限承诺; 5、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视为废标; 6、其他条件详见《庐阳区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2号楼房屋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及不可移动物品评估招标需求》; 7、我公司将按同等条件下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中选单位。 十三、投标时间及地点 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在2019年10月23日下午14:30—15:00向我公司密封报价(投标书一正一副,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座501室。 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15:10。 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座五楼集团会议室。 十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座五楼501室 联系电话:0551—62668278 附: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招标需求.doc沿河路116号中央花园报价清单.doc 合肥庐阳国投集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