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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工程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2170  发表时间: 2019-8-13

项目编号:LYGT2019005)号

应我集团合肥庐阳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有限公司要求,现就“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

二、项目地点寿春路与宿州路交口东南角

三、项目预算:80000

四、项目内容:

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具体详见《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招标需求》

五、参数及质量要求: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招标需求》符合合同约定。

六、服务质量: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招标需求》符合合同约定。

七、服务工期:制作施工图3天,清单控制价编制3,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八、项目验收由我单位签字盖章验收为准。

九、付款条件: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和清单控制价编制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工程验收合格付清余款,详见合同约定。

十、投标单位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十一、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经年检合格的且满足第 6 项规定的资质等级证书;

4、主持设计者须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十二、投标须知

1、投标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含有统一信用代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合法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投标报价包含满足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报价函应是全费用报价(含运输、服务、税金等相关费用),结算不得调整;

3、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工期、及产品质量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5、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视为废标;

6、其他条件详见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招标需求》

7、我公司将按同等条件下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中选单位。

十三、投标时间及地点

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在20198 15日下午14301500向我公司密封报价(投标书一正一副,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501室。

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815日下午15:10

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座四楼集团会议室。

十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振信大厦A座五楼501

联系电话:055162668278

附:寿春路171号一至七层房屋(原庐阳疾控中心)工程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招标需求.doc

合肥庐阳国投集团

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