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庐阳国投集团网站!
今天是:
|
栏目导航
部门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信息
清场到期房屋 保障国资增效
浏览次数: 2517  发表时间: 2017-2-24

前日庐阳国资经营公司及四里河街道相关人员会同庐阳区法院下达对四泉花园小区门口商办楼一幢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强制执行公告,至现场进行锁门清场,涉案房屋在历经多次反复协调后终于被强行收回。

2011年10月,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与金麟制冷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四泉花园小区门口一幢商办房屋出租给该公司,租期5年。此后,因行政区划调整,该房屋移交给庐阳区四里河街道办事处管辖,加之原承租方又入驻两家分公司,四方又于2013年2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将租金分为三家支付。同期,按照庐国投【2013】2号文件,该房屋交由庐阳国资经营公司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金麟制冷屡屡拖欠房屋租金,且该处所在地块已被列入政府统一招商打造范围,故庐阳国资经营公司向该公司发函,表示在合同租赁期届满后不再续签合同,要求其在合同期届满后按约定交还房屋。

然而,金麟制冷在屡屡欠下合同期内的租金等各项费用后,仍未在租赁期届满后搬离承租房屋。此后,庐阳国资经营公司多次发函要求金麟制冷公司腾空退还占用的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并连同庐阳区法院上门张贴强制限期搬离公告,但其均未予理睬。为此,前日庐阳国资经营公司携带庐阳区法院判决书及限期搬离公告会同该房屋产权人四里河街道相关人员及市容委相关人员一行对该处房屋进行停水、停电、强行锁门清场,收回房屋。该案的强制执行也对其他类似案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李薇)

IMG_2425.JPG

IMG_243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