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资经营公司全面加强法务工作,建立规范诉讼制度,健全法务工作程序,推进租金催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5年9月20日我司接管庐阳区商务局和旅游局位于淮河路步行街明教寺(乐锦记)饮料亭,该处饮料亭承租人均系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标承租,自我司接管以来,该处饮料亭一直处于欠租状态,我司多次上门并送达书面通知,要求按期缴纳欠租,但一直未取得进展。
考虑到该饮料亭系承租人分散转租给多位小业主,强行清场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我司于2016年2月25日将该处饮料亭承租人诉讼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庐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依法审理;经多方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庭外调解协议,并表示同意解除合同,且愿意支付前期欠租事宜。而我司在与该处承租人解除合同关系的同时,与实际经营的小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3年,租赁关系清晰,平稳过度,有效地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涉案资产欠款已经全部到账,顺利结案。(经营公司) |